如何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
日期:2021-04-30 浏览

一、政策依据:

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青海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青人社厅发〔2015129号)

二、申领范围及条件

就业困难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实现灵活就业,以及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大中专毕业生,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。

主要包括:

1、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

2、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;

3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;

4、毕业后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;

5、退役军人;

6、由相关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;

三、所需申报材料

1、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实《就业创业证》(不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)23569页(享受扶持政策情况)及16页(年审情况);

2、养老、医疗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3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(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)、小二寸照片3张;

4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5、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6、银行卡复印件2份,复印件上标注姓名及卡号。

四、办理流程

申报初审复核拨付。